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我市烤烟收购管理工作,严禁非法收购、贩运烟叶行为,确保国家烟叶收购调拨计划任务的完成,特制定关于加强2019年烟叶收购管理工作的通告。
一、 编制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狠抓基础、稳中求进、有效增长、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我市烤烟收购管理工作,注重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效益,确保国家烟叶收购调拨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 编制过程
《通告》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加强2019年烟叶收购管理工作的通告》。
三、 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2019年烟叶收购管理工作的通告》包含指导思想、通告内容、举报电话、实施时间等内容。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我市烤烟收购管理工作,严禁非法收购、贩运烟叶行为,确保国家烟叶收购调拨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通告内容
1、烟叶是国家法律规定加强管理的专卖品,由各级烟草公司依法组织生产、统一收购和经营,严禁任何其他单位、个人收购、经营烟叶和生产烟丝;运输烟叶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违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没收其非法收购、贩运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2、烟农必须按照国家烟叶收购等级标准交售烟叶,不得混级、混青、混杂、以次充好、抬级要价。对享受了各项生产扶持优惠的农户和专业户,如拒绝交售烟叶或私自出售烟叶的,依法追缴其合同约定应交售的烟叶数量的烟叶税税额及各项生产补贴资金。
3、烟叶产区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烟叶交售、收购工作的领导。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非法收购、贩运烟叶、生产烟丝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揭发非法收购、贩运烟叶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格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三)举报电话
0763-6625814;13750111421;
(四)实施时间
自2019年8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连州市分公司
2019年8月13日